招标编号:江精招2021-C-316 1. 招标条件 宝胜路与金湾路信号灯电子监控改造及新建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宝应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宝胜路与金湾路交通信号灯和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交通信号机必须是集中协调式信号机,交通信号系统必须接入现有的宝应智能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现绿波、特勤等远程控制功能。对未能接入平台,实现远程控制功能的,工程将不予验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提供承诺书)中标方负责项目用电申请及5年网络租赁费用。 2.2投资规模:投资约46.27万元;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所投协调式道路交通信号机、信号灯、倒计时必须具有公安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有效期内);卡警投标产品须持有公安部的相关部门出具视频式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有效期内)。 3.5提供2018年以来交通信号灯或高清卡口式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建设项目36万元以上合同原件一份。 3.6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具有地方矛盾协调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2018年以来交通信号灯或高清卡口式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建设项目36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核验并附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备案。 2、所投协调式道路交通信号机、信号灯、倒计时必须具有公安部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红章(有效期内)、卡警投标产品须持有公安部的相关部门出具视频式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红章(有效期内);以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红章装订成册备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6.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和测试,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联系人*** 电 话:0514-88261798 8. 本项目由宝应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监管。 202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