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西货场轨道衡大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1-285(二次))
一、招标条件:
受 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呼和西货场轨道衡大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注册资金(本)不低于500万元的生产厂家。
6.具有铁路专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营业执照彩印件(提供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代码证彩印件(提供年检记录);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8.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9.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
10.报价单位需提供近年来不少于三家其他单位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1-09-25 08:00:00起至2021-09-29 17:00:00止公开出售(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1-10-10 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2021-10-10 17:00:00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一经出售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标书费,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仍需报名)。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13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 2021 年 10 月13日 8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2、关于开标的说明
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汇信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投标人做出如下要求:
2.1 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二维码入场。
2.2 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2.3 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010010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71-3987861
传 真:
开户单位: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账 号: 1508292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2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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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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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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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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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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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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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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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站西街水电段院内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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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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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204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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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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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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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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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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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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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西货场轨道衡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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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U-100-B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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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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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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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西货场轨道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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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体温: ℃
2021年 月 日
注:此表内容修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