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1年下半年度工程用商品混凝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受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2021年下半年度工程用商品混凝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KS2021-C037B
二、招标内容:2021年下半年度工程用商品混凝土
三、交货期限:合同生效,接甲方书面通知两小时内(日历日)响应,并在约定时间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资格预审条件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直接生产厂家。
3、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
7、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8、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
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即日起-2021年9月30日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相关资料地点: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锦江都城酒店2楼
3、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当场交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0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锦江都城酒店2楼
4、接收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开发区长江南路1111号景秀丽都广场3号楼锦江都城酒店2楼会议室
3、纸质投标文件:肆份(壹正叁副)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完整,扫描件壹份为PDF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壹份(excel格式),以光盘或者U盘形式提供,无需密封,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八、采购预算、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预算:4498000.00元(肆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九、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按以下标准打八折收取:中标人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最低叁仟元整。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赵强 联系电话***
3、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昆山市水务集团监督电话:***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