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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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30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浦梅铁路和兴泉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监理) 投标邀请书 致:**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恒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成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梅铁路和兴泉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监理)已由***自然 |
关键词: | 铁路 监理 路 |
致: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恒华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水成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浦梅铁路和兴泉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监理)已由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文件以清自然资纪要【20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浦梅铁路和兴泉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施工监理标段划分:三个标段,第1标段(龙津镇):工程造价约298万元,第2标段(嵩口镇、田源乡、灵地镇、李家乡):工程造价约378万元,第3标段(嵩溪镇、温郊乡、林畲镇):工程造价约262万元。
2.5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及规模:清流县浦梅铁路和兴泉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所需监理服务,具体工程规模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文件。
2.6 监理服务期:本合同招标范围内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进场到工程竣工
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及保修期满止全过程监理。(各标段施工工期均为240日历天)
2.7监理服务费:各标段均以施工标段招标中标价*2.4%计算监理服务费。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项目设计文件(实施方案)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及其它现行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或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根据清政办【2020】12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建筑工程领域和房地产项目尽快复工稳定经营八条措施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推行使用投标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中400万元以内的邀请招标项目免交履约保证金。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9月28日15: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抽取的代表投标人的号码适用于所有标段,各标段不再另行抽取),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按第1→第2→第3标段依次进行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确定,且该投标人不再推荐为后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单位代表每个标段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格式附后。
6.发布邀请书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提示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1年9月27日17:00前以邮箱(544903422@qq.com)方式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