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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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现对***反恐情报指挥作战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进行预算咨询,欢迎有能力的企业针对项目内容参与预算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内容 “反恐情报指挥作战室”拟在*局反恐支队新办公区一间**平方米的房间内进行设计,主要建设项目包含:显示拼接大屏系统、分布式坐席系统、可视 |
关键词: | 设计 制服 |
现对福州市反恐情报指挥作战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进行预算咨询,欢迎有能力的企业针对项目内容参与预算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内容
“反恐情报指挥作战室”拟在市局反恐支队新办公区一间53平方米的房间内进行设计,主要建设项目包含:显示拼接大屏系统、分布式坐席系统、可视化集中管控系统、音响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办公设备、场地装修等内容。本项目概算金额约136.2万元(以大数据委可研评审结论为准)。
二、服务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是进行项目建设及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注重经济效益。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
3.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应遵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尽可能利用政府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
4.服务内容
4.1报价人要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同时需针对现状以及存在问题进行项目的需求分析工作。
4.2报价人需在完成现状调研、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思路,并按照《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福州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及提纲,结合我局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
三、报价公司相关要求
报价公司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同时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人还需提供授权函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报价公司可将预算咨询结果(材料密封,加盖公章)于2021年9月26日10时前邮寄或送至福州市公安局反恐支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