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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沙河镇233国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标段的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国道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3
截止日期:2021.10.09
招标代理: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镇***国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国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投[****]**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
关键词: 改造工程 国道
 
招标公告正文

沙河镇233国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镇233国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投[2021]6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沙河镇233国道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

2.1.2建设规模: 起点桩号K5+440,终点桩号K10+240段道路两侧提升改造施工

2.1.3招标控制价: 2504.08951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开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的正次顺序进行,同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单位在二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二标段中将不再参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2招标范围:沙河镇233国道两侧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含土石方工程、新建道路、老路拆除、栏杆拆除、新建雨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19年09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09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1年06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6)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09月 23 日至2021年 09 月 27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3日,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国泰新点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4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

 5. 投标截止时间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0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抽取、远程解密、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签到,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出异议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大厅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开标系统运行无故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有效且最新的资料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

(9)投标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10)外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11)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

(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投标人应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赣榆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驻地   

联 系 人***

电    话: 13611552689 

招标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九楼901、9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15895799519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软件: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广联达软件: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

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提醒: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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