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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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9 |
招标代理: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年度工程评估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年度工程评估项目(二次)(采购编号:GXTC-C-*******)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年度工程 |
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工程评估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工程评估项目(二次)(采购编号:GXTC-C-2168189)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工程评估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全部工程的土建过程评估、精装修过程评估、园林景观专项评估、交付前评估等及甲方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文件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制度、标准、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成立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类似业绩一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具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经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鲜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金融支行
账号:22050110266500000185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GXTC-C-2168189标书款+单位简称。
4.2 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8 其他
8.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2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应答保证金。
8.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金实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