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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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8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环西片区已建道路完善人行道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项目编号:SG0101G210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环西片区已建道路完善人行道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政府统筹投入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环西片区已建道路完善人行道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规划223路(规划209路-规划206路)、规划188路(规划206路-规划214路)、规划178路(规划01路-规划206路)、规划204路(规划182路-规划176路)、规划04路(规划19路-世茂大道西侧)、规划212路(规划186路-规划187路)、规划212路(规划187路-规划188路)、规划209路(规划188路-万宝大道)、规划209路(规划187路-规划188路)、规划206路(万宝大道-规划182路)、规划187路(规划209路-规划214路)人行道及慢行系统。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投入。
2.5计划工期:2021年10月31日至2022年5月30日,共211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不允许兼投;
一标段:规划223路(规划209路-规划206路)、规划188路(规划206路-规划214路)人行道及慢行系统,招标控制价:6,341,975.46元;
二标段:规划178路(规划01路-规划206路)、规划204路(规划182路-规划176路)、规划04路(规划19路-世茂大道西侧)、规划212路(规划186路-规划187路)、规划212路(规划187路-规划188路)人行道及慢行系统,招标控制价:6,356,439.57元;
三标段:规划209路(规划188路-万宝大道)、规划209路(规划187路-规划188路)人行道及慢行系统,招标控制价:6,147,426.74元;
四标段:规划206路(万宝大道-规划182路)、规划187路(规划209路-规划214路)人行道及慢行系统,招标控制价:7,117,712.9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1.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 年 9 月23日23时 00 分至2021年9月29日 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平台软 件技术支持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同时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9时30分。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0.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0.3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哈尔滨秉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90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10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哈尔滨奥科空调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市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专项督导抽查”中被取消在哈从业一年资格的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哈松建发[2021]5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且未整改,其投标将被否决。
1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10.8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联系人***
电 话:0451-86758888-801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