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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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江苏苏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航道站码头修复、浮桥建设工程 SBC-XZ-MTFQ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道站码头修复、浮桥建设工程 已由 ** 省交通运输厅 以 年度养护工程资金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 ,建设资 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码头 |
徐州航道站码头修复、浮桥建设工程 SBC-XZ-MTFQ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航道站码头修复、浮桥建设工程 已由 江苏
省交通运输厅 以 年度养护工程资金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建设资
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概况
为了配合京杭运河绿色航运示范区建设,提升京杭运河徐州航道管
理站的办公环境,完善航政艇码头功能。本次提升内容包括为徐州
航道管理站与航政艇码头连接浮桥设计、航政艇码头与京杭运河之
间航道疏浚、码头修复提升、码头前沿及航道站内滨水空间环境景
观提升等。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 SBC-XZ-MTFQ 标段。工作内容包括码头修
复和浮桥新建。
⑴、码头修复部分,新建高桩泊位 2 个;
⑵、浮桥新建部分,新建 45 米浮桥,并做好站区、码头之间道路
1连接部分道路、引桥,码头大门改造,木栈道延长以及部分节点绿
化。
2.3 工期: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
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
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交/竣工时间),投标人承
担过类似水运工程或类似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类似水运工程包括码
头、船闸、靠船设施、航道护岸的新建或改造,内河航道或河道疏
浚工程;类似水利工程包括水工构筑物的新建或改造。下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 A 级
(含暂定 A 级)以上级别;
2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
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在类似水运工程或类似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
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社保证
明。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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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C 证)。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至少一
个月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
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
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
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
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
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
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
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
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5
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
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
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
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
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
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
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
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
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
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
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
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
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
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
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 2 0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
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
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
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
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
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 苏 省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门 户 网 站 、 江 苏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江苏苏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龙虎塘支行
账 号:3205 0162 4836 0000 0284
8、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