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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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4 |
招标业主: |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受华东**农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东(**)农产品物流中心办公楼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G****-FW****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政府 设计 |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办公楼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G2021-FW3568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工期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办公楼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历天 |
350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本次采购活动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负责项目施工的企业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牵头单位,负责项目设计的企业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 计综合甲级资质;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 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本项目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四)项目负责人***
1)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上述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近 3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3 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4 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7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 负责项目施工的企业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后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且注明可用于招投标;负责项目设计的企业若为浙江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进浙江省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9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 3.3、3.4、3.5、3.6、3.7 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0月13日(休息日除外)。
(二)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联系电话***
(三)工本费:500元,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9:30 止
六、投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七、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9:30开始
八、开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九、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华东金华农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及保证金事宜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