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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中和涝区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3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3
截止日期:2021.10.18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中和涝区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已落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水务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和涝区治理工程勘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青冈县中和涝区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已落实。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青冈县水务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中和涝区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青冈县。
2.3建设规模:中和涝区为大型涝区,位于青冈县西北部,涝区控制面积为107.43万亩,涝区总面积为81.4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6.54万亩,易涝面积39.5万亩。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技术成果;可研批复后60天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阶段成果;施工图阶段满足业主及施工进度要求;其他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2.5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为其服务的相关设计(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后续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后续设计、征占地前期工作及后续综合设计)等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按初步设计报告中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含甲级)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青冈县水务局
招 标 人:青冈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6532338782
地  址:哈尔滨市道道里区汇智汇景公馆*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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