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3 |
---|---|
截止日期: | 2021.10.12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YY*-******-****年**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智能管理 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采购已列入**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YY3-202101-2021年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智能管理
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采购已列入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辖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及改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一套,设1个标段,1个标段含20个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20个合同段投标,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合同段与上述20家公司、管理处分别签署采购合同,各合同段实施单位及项目范围如下:
(1)第一合同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杭绍管理处):
管理中心值守坐席新建,萧山东、杨汛桥、临浦、次坞、诸暨、牌头、所前、浦阳、浦阳付,应店街、楼塔、富阳南、鹿山、富阳西、富阳北、老余杭西、老余杭北、瓶窑西18个收费所原值机系统升级及按区域管理中心架构要求收费系统升级,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第二合同段(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
直埠、诸暨北、诸暨东、璜山、陈宅5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第三合同段(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金华管理处):
管理中心值守坐席新建,金华东、岭下朱、武义、西田畈、永康5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郑家坞、浦江、义乌、望道、上溪、鞋塘、金华、兰溪、金华西、游埠10个收费所原值机系统升级及按区域管理中心架构要求收费系统升级,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第四合同段(浙江临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金管理处):
梅城、大洋、兰溪北、马涧4个收费所原值机系统升级及按区域管理中心架构要求收费系统升级,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第五合同段(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歌山、湖溪、横店、马宅、磐安、双峰6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第六合同段(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东永管理处):
千祥、西溪、方岩、永康东4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7)第七合同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衢南分公司衢黄管理处):
龙游、衢州东、衢州西、常山东、常山、常山西、廿八都、峡口、江郎山、江山、衢州南、东案、芳村、开化、马金、钱江源景区、上方、太真、新桥、林山、开化南、池淮、杨林23个收费所原值机系统升级及按区域管理中心架构要求收费系统升级,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第八合同段(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游管理处):
龙游南、灵溪2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第九合同段(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管理中心值守坐席新建,缙云、洪渡、丽水北、丽水西、石帆、海口、船寮、青田、温溪9个收费所原值机系统升级及按区域管理中心架构要求收费系统升级,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第十合同段(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龙丽管理处):
北界、新路湾、遂昌、遂昌东、古市、松阳、象溪、丽水、碧湖、云和东、云和、赤石、龙泉、龙泉东14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第十一合同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景分公司景宁中心管理所):
景宁中心所1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2)第十二合同段(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龙庆管理处):
龙泉、龙泉南、查田、黄田、庆元、八都、上垟、五都垟8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3)第十三合同段(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管理中心值守坐席新建,温州西、娄桥、梅岙、桥头4个收费所原值机系统升级及按区域管理中心架构要求收费系统升级,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4)第十四合同段(温州市瑞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文成、高楼、平阳坑、马屿4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5)第十五合同段(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温州管理处):
泰顺、筱村、南浦、珊溪4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第十六合同段(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永嘉分公司):
枫林、枫林付、岩坦、花坦、花坦付、古庙、永嘉7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7)第十七合同段(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管理中心值守坐席新建及章安、杜桥、涌泉、沿江、临海城西、临海城南、白水洋、下各、仙居、白塔、横溪、壶镇、前仓13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8)第十八合同段(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三门、临海北2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9)第十九合同段(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埠头、神仙居、公孟岩3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0)第二十合同段(浙江乐清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乐清湾管理处):
沙门、玉环、芦浦、海山、南塘5个收费所收费智能管理系统新建,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个月,具体见细项。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3计划服务期:要求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主要关键设备的供货以及车道网络部设,12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管理中心和车道的收费智能管理系统部署及调试。主要关键设备质保期60个月。
2.4 标段划分: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软件企业证书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个(含)以上已验收(或业主证明服务良好)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项目(或计算机系统集成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合同主体须与投标人一致)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质量证明文件(含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等证明验收的相关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0月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10月9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R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当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7.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405314734@qq.com
7.3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22746950@qq.com
系统维护电话:***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
2021 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