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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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9 |
招标代理: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招标编号:ZJHG-FW-****-** 二、采购项目:******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散货装车堆高及辅助作业服务(装载机、挖机)(****年**月-****年**月) 三、采购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 ******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散货装车 |
关键词: | 装载机 |
一、招标编号:ZJHG-FW-2021-51
二、采购项目: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散货装车堆高及辅助作业服务(装载机、挖机)(2021年11月-2023年11月)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场地散货装车堆高及辅助作业服务(装载机、挖机)(2021年11月-2023年11月)(重新招标) |
1 |
项 |
1800万元/年 |
四、服务时间:2021年11月-2023年11月。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具有散货堆场散货堆高、装车作业经验(需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机械设备:投标单位可供招标单位随时调配装载车不低于20辆,挖机不低于5辆,其中自有装载车不低于15辆。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6)装货车辆须车况良好,符合招标人使用要求。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并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1年9月6日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工程栏(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内只有一家单位(嘉兴港区新四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参加报名,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具备开标条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21年9月14日发布重新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仍只有嘉兴港区新四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一家单位参加报名,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条规定:(1)本项目为第二次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故本项目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再另行发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9时30分,地址为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2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zjseaport.com/jtww/)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缴纳方式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乍浦支行
帐 号:33001638835050002902
查询电话:***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6: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八、其他事项:
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并谈判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反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海港嘉兴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