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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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9 |
招标代理: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城南**路**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楼*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WY***CG** 项目名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项目(二次) |
项目概况
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SWY211CG18
项目名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项目
2、标的数量:1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即: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监督、房屋使用管理事项(退出管理)、租金催缴和建立住户档案等事项。详见采购文件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前相关人员需全部到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方式: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1.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1.1.报名费汇款底单复印件;
1.2.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点击下载);
1.3.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46775 (注意与磋商保证金账号不同)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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