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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配套配电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2 标签: 陕西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2
截止日期:2021.11.18
招标业主:陕西省财政厅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陕西省
内 容: ***生活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配套配电房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时代广场A座**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配
 
招标公告正文

    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配套配电房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A座21层2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3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10587

2、项目名称: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配套配电房项目

3、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1,838,972.24元

5、采购需求: 莲湖区生活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配套配电房项目,1项, 采购预算: 2,100,000.00元, 项目概况: 为院内建设一座供生活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使用的配电房,总装机容量约为2000KW,具体详见清单;本项目招标仅针对中小微企业,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配套配电房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0 00:00:00 至 2021-11-1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⑨单位负责人***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28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A座21层21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谢绝邮寄。2、请各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投标人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可向财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投标人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况,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13 09:30:00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太和时代广场A座21层2105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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