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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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8 |
招标代理: | 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义乌市 |
内 容: | 一、基本内容 *、工程名称:***行政*号楼外墙(玻璃窗户)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行政*号楼(**中路***号); *、预算价:**.****万元;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工程规模及范围:外墙窗户总改造面积****.**m*,包括施工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一、基本内容
1、工程名称:义乌市行政2号楼外墙(玻璃窗户)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行政2号楼(江东中路369号);
3、预算价:77.8407万元;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期:40日历天;
6、工程规模及范围:外墙窗户总改造面积1408.65m2,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工程,具体详见预算及图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6、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三、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四、报名地点: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大楼A区6楼603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七、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5、投标单位的联系人***
八、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创业园科技大楼A区6楼开标室;
九、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建议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或参加开标时都戴好口罩及手套,且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
3、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招标人事先随机抽取3个顺序号,分别对应投标人开标签到表上的顺序号,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军民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868960069 联系电话***
2021年9月
附件: 委托书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