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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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2 |
招标业主: | 广东省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
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评估督导服务》 项目公开采购公示 ***残疾人联合会属下单位***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现就制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评估督导》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请有 |
《江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评估督导服务》
项目公开采购公示
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属下单位江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现就制定《江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评估督导》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30日24: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我中心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事宜。
联系人:魏小姐,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二、我中心将于2021年9月30日前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我会内部纪律监督电话:***
三、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为法定媒体,本公告自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江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江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评估督导》
项目公开采购方案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提交项目方案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最近3个月完税证明(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
项目方案需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本中心联系人***
二、采购项目介绍
根据中国残联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广东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江门市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我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开展相关服务内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依据《广东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管理认定办法》,客观公正科学开展江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参评广东省示范性机构的评审工作。
(二)结合广东省示范性机构的评审情况,修改完善《江门市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及评定标准;
(三)确定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等级。
(四)制定并检验江门市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扶持标准。
(五)建立完善辅助性就业机构学员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开展职业能力准入基本标准建设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含税)。
五、服务期限
2021年10月-2022年10月。
六、项目地点
江门市。
七、政府采购合同
(一)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确定成交后的3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二)政府采购合同应当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送上级管理部门备案,采购商及供应商各持一份。
八、结算方式
费用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正式完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有关手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首款,待项目完成广东省示范性机构评审工作后支付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