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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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7 |
招标代理: | 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海龙科创区起步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现******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龙科创区起步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道路 勘察 设计 路 |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海龙科创区起步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龙科创区起步区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情况:项目位于龙溪大道地块,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一起点位于龙溪中路,终点与龙溪大道相接,长约600m,道路二起点位于道路一中段,终点与龙溪大道相接,长约400m,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并配建临时便道。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含超前钻)、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旧路及旧桥摸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规划现状地形图测量(含1:500现在规划地形图、水下地形测量)、规划放线册(含管线放线册)编制、管线综合平衡方案、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交通评估调研、交通疏导方案编制、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竣工图编制等。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止。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询比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询比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具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询比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询比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询比项目对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接受符合相关要求的联合体报价。
6.关于联合体
6.1允许联合体报价,但只接受最多由二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6.2报价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7.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含外水接驳)、照明工程(含外电接驳)、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含地块绿化设计)、电力管沟工程、标识指引系统、交通疏解工程等内容的设计工作
勘察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规划现状地形图测量(含水下地形测量)、规划放线等内容的勘察工作。
2.设计要求:整体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方针、政策、规范、规程,道路的布置合理,符合设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项目的使用功能和便于维护管理的要求。并提出设计方案应满足海龙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区起步区控规、市政专项规划等规划要求,使设计方案与现状系统协调,与市域系统、城市规划等方面的协调,支撑海龙国际科技创新产业区起步区开发建设需要。
具体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88.33万元。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2.报价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设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下浮率为0-20%。
3.勘察设计费用按照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基价乘以(1-报价下浮率)(专业系数暂定为1.0,复杂系数暂定为0.85,附加系数1.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绘费按照“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并结合报价下浮率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中选委托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报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 9 月 22 日至2021年 9 月 26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1年 9 月 22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1年 9 月 26 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1年 9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2号412房,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询比代理单位:成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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