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2 |
---|---|
地 区: | 韶关市 |
内 容: | ******江湾镇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建设、木工坊配置及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江湾镇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建设、木工坊配置及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省******百旺大道**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需求
|
交货期
|
预算金额
|
1
|
韶关市武江区江湾镇中心幼儿园户外场地建设、木工坊配置及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
379,625.00
|
无。
|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1)已办理本项目报名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附件1资格审查表。其中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相关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①、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网上报名(如接受)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南方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事宜(技术支持:17768800676/0751-8705002 黄小姐/周小姐)
(1)报名流程:
①平台注册:未在南方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应当登录“南方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fzbcg.cn/)办理用户注册及完善企业信息、上传资料。
②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请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www.nfzbcg.cn/),在投标人平台登录窗口使用。登录成功后,点击“电子招投标系统”,点击“待报名项目”,选择需参与的项目或分包,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后通过微信支付报名费用,即为报名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