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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10破9号关于拍卖万盛商贸城3幢3137、3138、3139室共3套商铺的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2 标签: 浙江省招标 杭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2
截止日期:2021.10.17
招标业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地 区:杭州市
 
招标公告正文

杭州清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10月11日10时至2021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杭州清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建筑面积

房产证号

评估价(万元)

1

3幢3137室

18.09

余房权证钱字第14301797号

11

2

3幢3138室

18.09

余房权证钱字第14301798号

11

3

3幢3139室

24.13

余房权证钱字第14301799号

15

土地证号:杭余出国用(2014)第107-458号,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综合。本拍卖标的物存在欠缴的水费、电费、物业费,请参见本拍卖标的物项下上传的欠费清单;本拍卖标的物项下物业维修基金的计算标准为60元/平方米,请竞买人于竞买前与管理人核实。

起拍价:23.68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2368万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

三、 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不安排,请有意者自行前往联系物业公司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2.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2021年10月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 (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一次性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向物业公司确认标的物下所欠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向管理人确认维修基金交纳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否则管理人无法在拍卖余款支付期限前收到保证金,该情形可能会被视为悔拍。

拍卖余款请于2021年10月17日前完成支付。支付拍卖余款方式仅为“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详情请咨询管理人。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杭州清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账号:3766 7325 3160)

3.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两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杭州清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配合。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 (费)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一次性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杭州清盛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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