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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2
截止日期:2021.10.13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招标条件 ******碧道建设(一期)项目 已由******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投审[****]**号批准建设,项目采取设置“大小业主”的组织实施方式,本项目标段三的招标人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大业主)、******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小业主),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采取设置“大小业主”的组织实施方式,本项目标段三的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大业主)、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小业主),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中部区域(狮山)。

2.2项目建设规模:

2.2.1本标段碧道范围按水系划分含北江干流(北江大堤管养站-三水交界)。北江干流碧道属于乡野型碧道,总里程6公里,碧道建设范围331.1公顷。

2.2.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北江大堤河堤段设置照明设施,构建部分滩地湿地化生态系统,新建花海公园,提升玫瑰庄园,堤内景观公园提升,打造景观桥下空间和提升生态环境。构建周末假日游及网红打卡地;改造堤路面层进,完善游憩系统与服务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2.3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6.85亿元,其中本标段的投资金额为4.21亿元。

2.3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交(竣)工验收,且所有工程质保期满、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全过程工程咨询,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含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范围及内容具体如下:

2.4.1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1)对设计成果依据有关规程规范进一步提出合理化优化建议;重点对设计单位的超标、非标、不合理设计等提出意见;

(2)负责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设计评审工作及施工图审查,提供评审意见,并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3)审核设计变更的技术合理性,组织工程变更评审工作,并根据需要提出修改意见。

(4)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咨询工作。

2.4.2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概算审查,有关合同条款的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的造价编制或审核,经济分析与投资控制,工程款计量支付审核,索赔及反索赔处理,材料价格咨询控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有关合同条款。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施工图预算审核和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2.4.3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的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等的全过程监理,进行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造价管理、进度控制、环保管理、水土保持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

2.4.4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

(1)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含第三方检测单位、基坑监测单位等)、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直至办理交(竣)工验收,且所有工程质保期满、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全过程管理。还须配合招标人依据《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佛府办函【2016】579号)及《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完成同步预防工作。

(2)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部门设置、职责划分等,建立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审批制度和相关资料格式,报招标人备案后实施。

(3)负责工程款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合约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对比分析,严格进行投资控制;组织审核工程预结算,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等。

(4)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负责会议材料、场地、设备等会务工作。

(5)组织各类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成果文件)的审查;协调设计过程技术问题沟通、组织设计图纸和文件的交底;审查设计变更方案;协调和联络设计现场服务。

(6)负责整理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会务接待工作。负责资料管理,资料印刷,各式文稿起草工作。

(7)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项目涉及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复核、整理、汇编、归档、验收,验收后按要求办理移交。

2.4.5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计咨询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0.46%;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0.25%;

本项目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1.10%;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 0.42%;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1)、(2)和(3)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

(2)造价咨询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造价类咨询方面业务内容。

(3)工程监理资质:具有下述①②的任意一项监理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3个,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指定承担工程监理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由牵头人承担。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3.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承担本项目水利工程设计咨询单位、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应满足要求)

3.3.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水利【2020】15号)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3.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3.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3.5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咨询负责人***

3.5.1对拟派设计咨询负责人***

3.5.2拟派设计咨询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咨询负责人***

3.6对投标人拟派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

3.6.1对拟派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

3.7 对投标人拟派监理负责人***

3.7.1对拟派监理负责人***

3.7.2拟派监理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监理负责人***

3.7.3拟派监理负责人须承诺在本项目第一个单项工程报建报监后至所有单项工程完工前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委派监理负责人***

3.7.4拟派监理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监理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监理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监理负责人***

3.8投标人拟派上述3.4-3.7款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近3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3.4-3.7款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3.9其他人员的要求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派人员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委派各项目组人员承诺函)。

3.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3.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10.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 9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 和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10月13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二室211 (地址:***

6.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9.4本项目设置大小业主的组织管理方式,大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招标的碧道建设任务的总体筹划,牵头碧道项目具体实施计划铺排和招投标工作,其他需要总体统筹和协调的工作。小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狮山镇碧道建设),与大业主联合招投标工作,负责实施过程中涉及本镇(街道)行政范围内具体标段的建设管理和验收移交等工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大小业主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承包合同。涉及各小业主的工程范围、工程规模、付款、结算等特别条款时,适用本合同项附件下发包人所对应的项目条款特别约定。本项目合同条款特别约定由发包人(小业主)与承包人单独签订确认。

9.5招标人同时对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一)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评标、定标。同一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参与的各个标段拟派的人员(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组所有人员、工程监理组所有人员、全过程造价咨询组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及各镇街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咨询组的设计咨询负责人及各镇街设计咨询负责人***

9.6本项目招标信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因综合平台设置限制,在综合平台中显示的招标人仅为本项目的大业主(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小业主无法显示,故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综合平台各流程均由大业主确认并最终由大业主签发经交易机构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1: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单位2: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公告编制人: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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