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中大招(货)[2021]8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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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1.09.22 |
截止日期: | 2021.10.14 |
招标业主: | 中山大学 |
招标代理: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招标概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及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代理项目编号****-***Z********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截止时间****-**-** ** |
关键词: | 检测仪 大学 学生 |
项目编号 | 中大招(货)[2021]845号 |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及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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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代理项目编号 | 0835-210Z16907911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9-22 23:52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1-09-28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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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项目地址 | 中山大学 | ||
内容及规模 | 分项一采购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5台;分项二采购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1),1台;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2),3台(本项目分项一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本项目分项二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工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 ||
备注 |
建设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 | 经办人 | 郑友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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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0-84115084-8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龙先生、齐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7258495-111 | 招标代理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标段编号 | 中大招(货)[2021]845号-1 | 标段名称 | 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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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21-09-22 23:52 | 受理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9-28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1-09-22 23:52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28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14 09:30 | 招标控制价 | 900000 元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是否允许投标文件网上解密 | 否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承诺满足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投标人近一个财政年度(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为准。 2.必须具有制造标的物或合法的供货和相关项目及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国内货物非制造厂商直接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供货能力证明(如声明函或者合法供货渠道证明等),进口产品非制造厂商直接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投标人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
标段编号 | 中大招(货)[2021]845号-2 | 标段名称 |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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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21-09-22 23:52 | 受理报名截止时间 | 2021-09-28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1-09-22 23:52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9-28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0-14 09:30 | 招标控制价 | 704000 元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是否允许投标文件网上解密 | 否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承诺满足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投标人近一个财政年度(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一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为准。 2.必须具有制造标的物或合法的供货和相关项目及安装售后服务的能力;(国内货物非制造厂商直接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供货能力证明(如声明函或者合法供货渠道证明等),进口产品非制造厂商直接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投标人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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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及电致化学发光检测仪采购项目电子公开招标文件(发布正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