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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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2 |
招标代理: |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望河城?青塬**工程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评价服务、交通影响评价 招标公告 ************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就**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望河城?青 |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望河城?青塬新建工程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评价服务、交通影响评价
招标公告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就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望河城?青塬新建工程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评价服务、交通影响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由兰州经开区经发局以兰州经开区经发局备[2021]08号文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望河城?青塬新建工程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评价服务、交通影响评价
3、建设地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示范区(起步区)
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为68647.7㎡,由16栋二类高层住宅建筑、3栋与多层商业组合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226409.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78415.37㎡,地下建筑面积为47994㎡。容积率为2.599,建筑密度17.13%,绿地率35%。
5、工程总投资:约100000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节能评估;
二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四标段:安全评价服务;
五标段:交通影响评价
8、服务周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招标范围: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在规划区域内进行水文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土质灾害评估、室内资料整理及出具报告,编制规范、完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并伴随后续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完善资料文件,配合评审及取得相关批复、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文件报批及获得审批和批复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节能评估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具有节能评估咨询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咨询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书;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安全评价服务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具有安全评价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交通影响评价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信及以上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至今)具有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五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需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 9 月 23 日至2021年 9 月 27 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文件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日期内到代理机构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新城科技孵化大厦B塔1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情的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0号(兰州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