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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服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2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22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需求名称 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厨余垃圾**化处理运营服务 计划编号 PLAN-****-******-**********-***** 联系人 张光健 联系电话 ***********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结束时间 ****-**-** **:** 是否建设工
 
招标公告正文

需求名称 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服务 计划编号 PLAN-2021-440311-1107002001-01047
联系人 张光健 联系电话***
公示开始时间 2021-09-22 15:07 公示结束时间 2021-09-26 15:07
是否建设工程 否 需求附件名称

 

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需求申报书
备注:
1、标有※的内容,请务必清晰填写、注明;
2、此表请加盖公章,一经上传,即视为本单位领导已审核,同意上传。采购单位填报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3、申报书应包括详细的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可以避免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
4、此申报书模板仅供参考,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修改;
5、根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的通知》(深光发财〔2017〕736号)要求,政府采购经办人实行备案制度,未经备案或非备案人员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受理相关业务申请;
6、政府采购经办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有相关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四、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五、依法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为降低废标机率,建议采购单位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合理设置废标条款。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金辉路6号
※经办人
张光健
※联系电话***
***
※传真
0755-27101679
※财政预算金额
1251000.00元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无
□有,单位名称:XXXXXXXXX公司
指引:为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是否采用
评定分离
□是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自定法
?否(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定性评审法;□最低价法
※资格招标
□是(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__;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__)
?否(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3、□1;中标供应商数量为 1 )
指引:政府采购应当采取“总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于因数量等不确定,不能采取总价招标,或需要确定超过一家中标供应商的,可以采取“资格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需求应列明支付总金额上限、中标供应商超过一家的,应当明确工作量在各中标供应商中拟分配的方法,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退出机制的解决办法。资格招标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兼投不兼中
□是?否
指引:1.若项目分多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可以中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在其他包的投标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包号有效供应商均须达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有效供应商未达到法定数量的包号作废标处理。
2.“兼投不兼中”必须先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
※采购单位是否
委派评委代表
?是□否
代表人数: 1
指引:1.若不派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开标前3天请书面来函我中心。
2.选用评定分离方法的,此项不需要填写。
其它要求
(公开招标无需填写)
非公开招标方式特定供应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指引:采购推荐供应商名单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报批,并将主管部门批复材料提交至交易中心。
***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如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
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是否允许分包:□是   ?否;
不允许转包。
指引(一般项目仅可以要求前6项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特别要求可以按下列标准提出,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之规定):
(1)仅限于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实施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编制时必须注明颁发部门名称及资质或证书名称;
1) (2)仅限于与项目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超出或低于标准;
2) (3)申报时必须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3) (4)资格要求不能重复列为评分项;
(5)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
不满足上述要求,申报不予受理。
服务
内容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
备注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运营服务
2、处理工艺:机械预处理+好氧发酵制肥工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B级排放标准。
3、建设地点: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
4、处理规模:餐厨5吨/天,渗滤液4吨/天。
5、占地面积:约100 平米。
 
2
※服务范围
公明街道下村中转站
 
3
※服务内容
1、提供专业化的厨余废弃物处理设备,并确保服务范围内每日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日处理5吨);投入日处理能力为5吨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油水分离、污水处理设备等设备系统以及运营所需的云数据服务平台搭建及专业化的软件支持服务。
2、投入专业的设备技术工程团队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对处理中心专业化的厨余废弃物处理设备、油水分离、污水处理等设备系统进行运营管理,以及云数据服务平台的管理。
4、提供日常所需的生物菌耗材、片碱、絮凝剂、机油及运营所需日常用品、劳保用品等。
5、清洁作业场所、机身设备、厨余桶等保证作业场所环境整洁;
6、及时处置有机肥和废弃油脂,并做好去向台账;
7、负责厨余垃圾资源化中心的运营管理和日常汇报对接,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科学的报修机制和完备的应急方案,同时接受项目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8、对每日辖区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做分析统计,确保每日收运方收运来的5T餐厨垃圾满足设备进料标准,并做好跟踪。
9、生产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操作工、水处理技术员、分拣工等工种。按每周 7 天连续操作,实行1班制。
10、针对站点餐厨垃圾产生的有害生物杀菌消毒、每周一次,并做好台账。
11、除不可抗力外,厨余垃圾资源化中心正常运营时间8:00-12:00,14:00-18:00,全年无休。机器故障需72小时内及时修复,同时要提前告知采购方进行协同处理。
 
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
人员要求
拟投入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操作工、分拣工各一名(含人工、社保、福利、保险)
 
6
投入设施要求
由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好氧发酵制肥系统(一体化)、油水分离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五大系统整合而成的专业化的资源化厨余设备系统使厨余垃圾在好氧发酵前进入设备,混合液体(水、油、渣)则经过固液(三相)分离后含油液体进入油水分离,“渣”进入制肥系统。含油液体经油水分离后油脂进入油脂储藏罐,废水及三相分离中分离的废水进入污水调节池最终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净化处理。
 
7
成果要求
按照工艺要求充分破碎、预热达到最大限度的脱水、脱油效果,满足快速好氧发酵制肥所需的最低水分要求,减少辅料的添加量,最终达到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本套设备设计日处理量为最大不超过5T。
高浓度厨余垃圾渗滤液经过各管道系统、统一流进地下的收集池,经隔渣器拦截体积较大的悬浮物后,进入隔油隔渣池,去除部分悬浮物和油脂。经一级OFR床氧化处理后,废水经过厌氧-水解酸化-活性污泥等好氧-二级OFR床处理,污水中绝大部分污染得以去除,可以达到三级标准。达标的废水再经消毒、净化后回用,多余的达标废水外排至市政管网。
 
8
其他要求
一、技术原理
由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好氧发酵制肥系统(一体化)、油水分离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五大系统整合而成的专业化的资源化厨余设备系统使厨余垃圾在好氧发酵前进入设备,混合液体(水、油、渣)则经过固液(三相)分离后含油液体进入油水分离,“渣”进入制肥系统。含油液体经油水分离后油脂进入油脂储藏罐,废水及三相分离中分离的废水进入污水调节池最终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净化处理。
按照工艺要求充分破碎、预热达到最大限度的脱水、脱油效果,满足快速好氧发酵制肥所需的最低水分要求,减少辅料的添加量,最终达到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本套设备设计日处理量为最大不超过5T。
高浓度厨余垃圾渗滤液经过各管道系统、统一流进地下的收集池,经隔渣器拦截体积较大的悬浮物后,进入隔油隔渣池,去除部分悬浮物和油脂。经一级OFR床氧化处理后,废水经过厌氧-水解酸化-活性污泥等好氧-二级OFR床处理,污水中绝大部分污染得以去除,可以达到三级标准。达标的废水再经消毒、净化后回用,多余的达标废水外排至市政管网。
二、服务情况
1、日处理5T(资源化充分处理工艺)主体设备租赁托管服务,含日处理5T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及三相(油、水、渣)分离一体化设备等处理设备每年租金、维修保养服务费、;云数据服务平台搭建及软件购买服务。
2、公明下村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厨余垃圾处置等运营服务。
3、水处理设备,日处理4T水处理设备及终水回用系统及运营服务
厨余垃圾处理设备运营服务
名目
细则
备注
1、日处理5T资源化设备租赁托管服务
日处理5T资源化充分处理工艺
含日处理5T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三相(油、水、渣)分离一体化设备一套每年租金、维修保养服务费; 
2.小型污水处理站设备托管服务
日处理4T渗滤液
含日处理4T污水的主设备一套、配套设施、收集池一个。
3、厨余垃圾及渗滤液处置
站点
1.处理量:5吨/天;                2.拟投入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操作工、分拣工各一名(含人工、社保、福利、保险)                         3. 含厨余生物菌、片碱、絮凝剂、生物菌种等水处理专用药剂
三、甲方提供的相关条件
1、甲方提供合格的场地给服务方,确保水、电、气以及地面、装饰达到设计要求。
2、为项目运行提供免费的水、电,并提供工作及休息间。
3、供水设施、合格的污水排放设施。
4、协调收运单位、垃圾分类督导单位、辖区各餐饮食肆、物业小区共同配合垃圾分类。
5、为每日分拣出的生活垃圾提供协同处理单位,并提供日常所需的街道统一标准的厨余垃圾收集桶。
6、处理中心发生不可抗因素时(包括但不仅限于暴雨、台风、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厨余垃圾无法有效处理时或是机器故障时,需协调其他部门对厨余垃圾进行协同处理。
7、送料桶符合设备使用,即送料需固定使用120L厨余垃圾专用桶。
8、提供一间可存放生产所需的物料存放间。
四、服务内容
1、提供专业化的厨余废弃物处理设备,并确保服务范围内每日所产生的厨余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日处理5吨);投入日处理能力为5吨的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油水分离、污水处理设备等设备系统以及运营所需的云数据服务平台搭建及专业化的软件支持服务。
2、投入专业的设备技术工程团队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对处理中心专业化的厨余废弃物处理设备、油水分离、污水处理等设备系统进行运营管理,以及云数据服务平台的管理。
4、提供日常所需的生物菌耗材、片碱、絮凝剂、机油及运营所需日常用品、劳保用品等。
5、清洁作业场所、机身设备、厨余桶等保证作业场所环境整洁;
6、及时处置有机肥和废弃油脂,并做好去向台账;
7、负责厨余垃圾资源化中心的运营管理和日常汇报对接,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科学的报修机制和完备的应急方案,同时接受项目方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8、对每日辖区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做分析统计,确保每日收运方收运来的5T餐厨垃圾满足设备进料标准,并做好跟踪。
9、生产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操作工、水处理技术员、分拣工等工种。按每周 7 天连续操作,实行1班制。
10、针对站点餐厨垃圾产生的有害生物杀菌消毒、每周一次,并做好台账。
11、除不可抗力外,厨余垃圾资源化中心正常运营时间8:00-12:00,14:00-18:00,全年无休。机器故障需72小时内及时修复,同时要提前告知采购方进行协同处理。
五、厨余垃圾资源化设备技术线路及工艺流程
通过厨余垃圾减量处理(发酵)设备,将厨余垃圾进行快速减量处理,处置过程涉及提升分拣体系、固液分离、油水分离、生物有机肥好氧酵等技术工艺。
六、厨余垃圾资源化设备设备介绍
厨余垃圾处理系统设备是一种新型节能环保产品,采用生化处理技术和特色优化的快速减量系统,源头快速处理厨余垃圾、厨余垃圾等有机垃圾,杜绝二次污染,做到资源回收综合利用。
1.该套设备具有分拣、破碎、挤压、生化处理、气体净化等功能,处理设备由进出料口、反应器、搅拌器、挤压器、加热器、通风和废气处理装置组成。
2.处理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10年,处理设备密闭,不会出现渗漏现象,通风量可调节。
3.设备配备采用PLC控制,设备自动运行,无需人工干预,PLC显示屏可显示工作温度、搅拌器、风机等信息,配备液晶显示触摸屏,系统数据能全部显示。
4.生化处理机具有
(1)降解功能:处理机能降解有机垃圾成分:餐余垃圾、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废弃物、农业垃圾(如丝瓜藤、山芋藤等)、绿化垃圾(树叶、烂草等)。
(2)自动上料功能:处理机产品具有自动送料翻转装置,一键操作,省力方便。      
(3)自动称重功能:处理机具有自动称重功能,并记入系统。
(4)远程监控系统:处理机通过互联网将信息(机器运行情况、处理垃圾的数量、产出肥料的数量等)上传到信息平台。
(5)自动出料功能:处理机具有自动出料功能,点击出料按钮,自动出料。
5. 机仓加热系统的温度范围可按需要通过PLC面板调节设定,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6. 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可通过PLC面板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
7. 有机垃圾分解率达到90%以上
8.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机 噪声、废水排放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9.有机肥质量:经生化处理后得到的有机肥,其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水分质量分数、酸碱度、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等成分均符合NY525-2012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七、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
1、有机肥(基肥)
(1)设备产出物制成有机肥料符合《生物有机肥》(NY 525-2012)标准的要求,技术可靠、排放达标,总体减量化率达到85%以上;
2.生物柴油
油水分离后,80-90%的油脂得到有效回收,剩余10%的油脂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再次进入有机肥发酵仓,成为有机肥的有机成分。80-90%的油脂经过预处理,将由生物柴油的生产厂家回收,以杜绝进入食物链中,整个处置及流通过程记录详实,可溯源。
八、云端数据平台
为了实现对餐厨垃圾处置的有效监管,专门建立了餐厨垃圾数字化智慧管理平台,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实现对餐厨垃圾就地化处理过程进行实时监控、采集。通过这套系统每日、每月、每年的设备故障率、垃圾处理量、油脂产生量、有机肥生产量,这些数据通过“设备控制屏”同步实时传输到“云端”服务器,数据在“云端”交换处理后根据权限可以传输到不同的终端,方便监管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所处城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直观了解。同时通过对数据分析,为管理运营提供支撑, 实现业务可视化,管理的数据化,形成“物联网+餐厨垃圾全产业
九、废水处理工艺流程
1、污水进水水质
根据我公司收集、测试资料,设计进水水质如下表:
项目
水量 t/d
COD  Crmg/L
BOD  5mg/L
SS  mg/L
pH
渗滤液
3
≤100000
≤50000
≤10000
5-10
清洗废水
1
≤5000
≤2500
≤2000
5-10
2、排放标准
除了回用的水外,多余的达标废水排入项目内的市政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本项目处理出水水质标准要求如下表所示:
项目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pH
出水水质
500
300
200
6-9
3、工艺说明
3.1概述
高浓度的污水经过各管道系统、统一流进业主建设地下的收集池,经隔渣器拦截体积较大的悬浮物后,进入隔油隔渣池,去除部分悬浮物和油脂。经一级OFR床氧化处理后,废水经过厌氧-水解酸化-活性污泥等好氧-二级OFR床处理,污水中绝大部分污染得以去除,可以达到三级标准。
达标的废水再经消毒、净化后回用,多余的达标废水外排至市政管网。
处理系统污泥经压滤脱水后,送入餐厨垃圾中温发酵设备内消化。
3.2 收集池
性质:业主建设、地下建筑物
作用:收集餐厨垃圾预处理时的压榨废水、垃圾经压缩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由于废水产生主要时段为白天、集中排放,要有较大的容积,满足高峰期和事故性排水。
3.3 隔油隔渣
性质:新建
作用:依靠油-水比重差进行重力分离是高浓度含油废水治理的关键。隔渣器用以去除污水中的软性缠绕物、较大固颗粒杂物及飘浮物,从而保护后续工作水泵使用寿命并降低系 统处理工作负荷。同时通过向水中投加一些药剂(通常称为混凝剂及助凝剂),使水中难以沉淀的颗粒能互相聚合而形成胶体,然后与水体中的杂质结合形成更大的絮凝体。部分重金属也可以得以去除。絮凝体具有强大吸附力,不仅能吸附悬浮物,还能吸附部分细菌和溶解性物质。絮凝体通过吸附,体积增大而下沉。
3.4 厌氧系统
性质:新建
作用:厌氧生物处理技术也是生化处理的一种方式,可利用的价值不在于其最终能够降解多少有机物,而在于它能够将大分子、复杂的、大分子量的碳水有机物分解为好氧污泥可以降解的小分子物质,对于浓度不高而其中有机物结构复杂、难以生化的废水,处理的目的不是降解COD,而是提高可生化性,即提高BOD/COD。厌氧生物处理有许多优点,最主要的是能耗低,操作简单,因此投资及运行费用低廉,而且由于产生的剩余污泥量少,所需的营养物质也少。
3.5 好氧系统
性质:新建
作用:在有游离氧(分子氧)存在的条件下,好氧微生物降解有机物,使其稳定、无害化的处理方法。微生物利用废水中存在的有机污染物(以溶解状与胶体状的为主),作为营养源进行好氧代谢。好氧生物处理的反应速度较快,所需的反应时间较短,故处理构筑物容积较小。与厌氧生物处理系统配合,能有效地脱氮除磷。
3.6 OFR床
性质:新建、钢与PP结构
作用:以最广泛的电能作OFR反应物的激发能,以来源稳定、性能优良、无毒、稳定的物质作为OFR反应的引发剂,以来源丰富、零成本的空气(中的氧气)作为反应原料。集物化处理中氧化分解、混凝、吸附、络合、置换、消毒于一体。根据废水中需要去除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性质,在两个主电极之间充填高效、无毒而廉价的颗粒状专用材料,催化剂及一些辅助剂,组成去除某种或某一类污染物最佳复合条件下,装置内便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具极强氧化性能的羟基自由基(?OH)和新生态的混凝剂。这样废水中的污染物便会发生诸如催化氧化分解、混凝、吸附等作用,能有效降低水中的COD、SS、重金属、色度、PH等。
工艺技术特点:
OFR处理垃圾渗滤液,单级OFR处理时间仅为30分钟,单级COD去除率可达60%~70%,色度可大幅度下降,同时经OFR处理后的出水可生化性大幅度提高,提高了后续生化系统的处理效率。OFR与生化技术联合使用处理垃圾渗滤液,在实际运行中只需经8~9小时,其CODCr值便可从4000~5000mg/L稳定降至100mg/L以下;色度可由1000多(倍)降到50(倍)以下,出水澄清透明而且无臭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不受垃圾埋填场场龄(填埋时间)的限制,不受垃圾渗滤液水质水量的影响。OFR技术可与多种物化、生化技术联合使用。
(2)投资和运行成本大大低于膜分离为主的处理技术。
(3)系统是在封闭电极板中快速进行,对外界环境无任何影响。
(4)处理后有机物最终产物为CO2和水,无浓缩液产生。
(5)可用于现有或新建高浓度有机废水工程的后续深度处理,保证出水水质稳定。
3.7 沉淀池
性质:新建
作用:用于泥水分离、控制污泥回流比例。
3.8 消毒净化器
性质:新建
作用:用于达标后的废水消毒、净化,为回用提供条件。消毒净化器由供料系统、反应系统、控制系统构成,经水射器吸收与水充分混合后形成消毒液后,通入被消毒水中。与其它消毒剂相比具有五大优点:
①?不与腐殖酸等天然有机物反应形成三卤甲烷等致癌物质。
②?在水中不发生水解、始终以分子状态存在,不与氨氮反应,其杀菌效果不受?PH?值影响。
③?能有效去除水中藻类、酚类物质。
④?能杀死其它氯系列消毒剂难以杀死的病毒和孢子等。
⑤?水中持续杀菌能力强。
3.9工艺特点
1)采用成熟的厌氧+好氧+OFR工艺,具有良好的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以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耐冲击负荷能力,以适应水质、水量变化的特点;
3)采用污泥回流消解工艺,大大降低污泥的生成量;
4)采用新型填料,挂膜快,寿命长,处理见效快;
5)充分考虑二次污染产生的可能性,将其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
6)采用集中控制运行,易于管理维修,提高系统可靠性、稳定性;
7)履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增加消毒工艺、回用废水,节约成本、减少环境污染负荷。
 
9
技术资料
标准描述
厨余垃圾处理系统设备是一种新型节能环保产品,采用生化处理技术和特色优化的快速减量系统,源头快速处理厨余垃圾、厨余垃圾等有机垃圾,杜绝二次污染,做到资源回收综合利用。
1.该套设备具有分拣、破碎、挤压、生化处理、气体净化等功能,处理设备由进出料口、反应器、搅拌器、挤压器、加热器、通风和废气处理装置组成。
2.处理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应≥10年,处理设备密闭,不会出现渗漏现象,通风量可调节。
3.设备配备采用PLC控制,设备自动运行,无需人工干预,PLC显示屏可显示工作温度、搅拌器、风机等信息,配备液晶显示触摸屏,系统数据能全部显示。
4.生化处理机具有         (1)降解功能:处理机能降解有机垃圾成分:餐余垃圾、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废弃物、农业垃圾(如丝瓜藤、山芋藤等)、绿化垃圾(树叶、烂草等)。          (2)自动上料功能:处理机产品具有自动送料翻转装置,一键操作,省力方便。           (3)自动称重功能:处理机具有自动称重功能,并记入系统。                      (4)远程监控系统:处理机通过互联网将信息(机器运行情况、处理垃圾的数量、产出肥料的数量等)上传到信息平台。        (5)自动出料功能:处理机具有自动出料功能,点击出料按钮,自动出料。
5.机仓加热系统的温度范围可按需要通过PLC面板调节设定,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6.机仓的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可通过PLC面板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
7.有机垃圾分解率达到90%以上
8.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机 噪声、废水排放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9.有机肥质量:经生化处理后得到的有机肥,其有机质的质量分数、总养分的质量分数、水分质量分数、酸碱度、总砷、总汞、总铅、总铬、总镉等成分均符合NY525-2012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特别要求
□无□有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更改技术资料要求的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注:1.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转发推广纯电动环卫车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609号)以及《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使用纯电动环卫车的通知》(深城管通〔2018〕292 号)的要求,“各区需完成推广纯电动环卫车,以及柴油环卫车DPF安装改造或提前淘汰工作,2018年5月起,各区对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除垃圾清运类勾臂车外的全部车辆更换为纯电动车”。
2.根据《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落实<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的通知》“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参与招标采购”要求,确保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要求区各级政府部门采购项目中必须采购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生产的办公家具。
3.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指引(2020 年版)〉的通知》 “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做“▲”标记)。此外,要严格控制实质性条款的数量,且不得出现于采购需求无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商务
内容
1.报价要求
?标准:投标总价(人民币:1251000.00元)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
□自定:
指引:采购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更改报价要求的标准描述,否则采用标准描述。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总支付上限为1251000.00元/年。
2)、结算方式:中标单位中标之后,按月支付,项目实施单位每月10日前向项目方提供月度服务费全额发票,项目方每月予以结算服务费。
 
3.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需向招标单位移交服务期间的相关文档材料。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占中标价的 0 %(不超过中标价的10%),以以下非现金形式提交:
□支票、汇票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自定:
 
5.违约金:违约金为占中标价的 0 %(或由采购单位明确一具体金额数字)。
 
6.违约责任:
1、中标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中标方无正当理由严重违约,致使采购方遭受重大损失时或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或各分项协议,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2、中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合作期限内完成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如无故逾期,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中标方应按实际逾期时间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且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遵守保密责任,如中标方违反保密责任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采购方有权向中标方索赔,并要求中标方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
4、采购方因政府政策、项目计划变更或其他需要等原因单方解除合同。中标方开始提供项目服务的,按照中标方已实际提供的服务进行结算,未开始提供服务的,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且中标方不得要求采购方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也不得向采购方要求因解除合同导致减少的利润补偿等任何经济上的索赔。
5、中标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采购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6、采购方无故未按期支付合同价款,中标方有权要求采购方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但因财政支付程序以及中标方提供资料不全、延迟等原因导致的逾期付款,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7. 其他:
1)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须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投标文件的,一经发现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指引:
1.带“※”号的为必填表内容,其他内容可根据项目作适当增减。
2.采购单位如有特别要求,可在“其他”中填写。
3.服务要求中打“▲”号的部分为核心要求即实质性服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投标无效。
 
8.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上商务内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要求等),以免中标后,中标人因招标文件未明确约定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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