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机车分时鸣笛装置购置(二)”项目(招标编号:GTWZ-2021-73-J)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受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铁路机车分时鸣笛装置购置(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标的物名称、数量
本次招标分2包件,采购物资包括:
1#包件:干线内燃机车分时鸣笛装置(DF4B、DF4D型机车)共36台,(DF11G型机车)16组;
2#包件:和谐型电力机车分时鸣笛装置(HXD1C型机车)30台(明细详见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产品必须按照《机车零部件首件检验办法》(铁总运〔2014〕189号)的规定,通过铁路局首件鉴定。
3.4 1#包件要求具有东风系列、2#包件要求具有和谐D1系列机车运用考核记录。
3.5 投标产品需具备批量装车(1、2#包件不分机型合计50台以上)证明。
3.6 投标人需通过IRIS认证。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4.2 请于2021年9月22日12时00分至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3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分包件项目每包件15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购买的标包号),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4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最新投标客户端(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申请CA证书后,登陆平台,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适用手册】、【国铁线上投标工具】,按照提示安装投标工具及证书等环境)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系统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10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开标地点为 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10分钟在国铁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510088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gzgtzbdl@163.com
开户单位: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铁路支行
账号:4400140070505930001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广州广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附表: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预测采购数量 |
交货时间、地点 |
1# |
干线内燃机车分时鸣笛装置 |
DF4B型内燃机车 |
台 |
22 |
交货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实际发货时间和供应数量按合同签订单位通知执行。 交货地点:各有关机务段。 |
DF4D型内燃机车 |
台 |
14 |
DF11G型内燃机车 |
组 |
16 |
2# |
和谐型电力机车分时鸣笛装置 |
HXD1C型电力机车 |
台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