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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采购(第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梅州市招标 兴宁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17
地 区:兴宁市
内 容:***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年度**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采购(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裕丰电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项目名称:***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年度**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采购(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项目名称: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采购(第二次)。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采购项目编号:XM20210055。
5.概算金额:60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分包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给投标人作参考,最终实际施工劳务分包的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中标人实际获得的分包量进行承诺。
6.项目类别:三类。
7.采购方式:框架采购、公开采购。
8.框架采购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计算,1年内有效。(若下一年度框架采购结果没有在 2022年8月1日前签订合同,本框架采购结果可延续至下一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签订之日,但延续时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9.采购结果适用范围:兴宁市2021 年度营销修理技改、配网修理技改、用户工程、迁改工程等劳务分包项目。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采购承办部门: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分包采购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区域划分
概算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1
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采购(第二次)
标段1:水口镇配电网施工劳务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
水口镇
30
80%
2
标段2:新陂镇配电网施工劳务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
新陂镇
30
80%
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计2个标段。标段1、标段2不可兼中。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确因分包人同时接受承包人下达的开工项目多,超过其承载能力,无法再承接新项目并按计划工期完工的情况下,中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批准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中标人承接,但在调配项目总量不超过标段项目总量的30%,调配项目的结算按项目所在标段的中标费率进行结算。当某一标段的中标人因违反合同约定,被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承接本项目的施工分包而终止合同时,其中标的标段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中标人承接,结算费率按本标段的中标费率进行结算。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承接调配项目和其他标段项目的协议书,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再分配时,根据中标人的意向书和中标人承接项目情况重新分配。
2.分包范围:标段1至标段2: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不含常规基建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第二次)。分包范围内的劳务作业内容,应符合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允许分包范围工程内容,具体项目最终以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3.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要求:
(1)要求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按总(分)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实现达标投产。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建设不发生质量事故,若施工质量达不到以上条件的,造成的相关损失及违约责任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
(2)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分包单位施工前应有经工程承包人单位审定的具体的施工安全措施及技术保障措施,遵守电力行业有关法规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因分包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办法》的要求开展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承包商要执行南方电网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4. 施工工期:工程施工必须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安排开展,每进行一项工作都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具备开工条件起5日内开工,工期计算从发包方发出任务委托书之日起,分包方必须按建设单位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每逾期竣工一天扣减壹仟元,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30%。其中:
(1)由于设计更改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工允许顺延工期,不补偿经济损失。
(2)由于分包方施工质量或危及安全生产等因素而被建设单位下令停工的造成的延期视逾期。
5.工程分包方式:包工、包部分辅助性零星材料、包辅助性作业工器具(或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具体按委托任务书为准。
6.报价方式:采用暂定价、投标费率的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投标费率见上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低于工程成本费率的投标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专业分包报价费率低于60%的投标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投标报价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以工程承包人委托任务应包含的费用为准。
7.结算、付款方式:
以建设单位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第三方的定案造价为依据,按中标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分包结算,中标单位最终结算金额=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第三方定案的全费用单价*中标费率。
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申请劳务报酬,经双方确认后,按审批金额支付:
(1)当完成任务的50%时,可申请支付相应进度款的50%;
(2)当完成任务的100%时,可申请支付相应进度款的70%;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第三方定案,可按合同约定申请支付最终竣工结算款100%。
每次支付发包人进度款(结算款),前期已实际支付的进度款应予扣除,分包人应开具与定案税率相同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其他要求:投标人违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安全纪律管理“六条铁律”》的承包商人员(直接责任人和工作负责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发给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5.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1.标段1-标段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标段1-标段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企业。
3.标段1-标段2:投标单位必须是通过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核备案的入库的合格承包商。
4.标段1-标段2: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且在备案的范围内承接分包工程。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采购人与本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不得作实质性修改,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确认合同文本和条款,若参加投标则默认为投标人同意本项目合同文本及条款的约定。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缴纳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
2.代理服务费的按实际工程分包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计收,签订合同后先按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60%预收,在采购结果有效期结束后按工程分包实际金额结算计收,多还少补。
3.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的30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当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买方有权委托本项目合同的甲方在本采购项目的支付款中直接扣除,或以卖方与买方的其他合同的价款进行抵销。
六、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2021年9月23日前报名并下载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28日15时00分00秒的截止投标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
七、投标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需将投标文件的原件寄给采购人。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6时00分。
投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1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8日15时00分00。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广东先达电业股份有限公司1楼评标室。
开标邀请:邀请所有投标人到现场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采购人视为投标人同意开标结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九、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承办人:黄工。
2. 联系电话***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
4. 联系电话***
十、异议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经营部
1.2 地址:***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
1.5 联系电话***
1.6 邮箱地址:***
2.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5.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5.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6.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与投诉
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监审部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
 
梅州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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