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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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3 |
招标业主: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潼湖镇玳瑁村郑七村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恒和诺丁山*单元**楼*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CL******** 项目名称:潼湖镇玳瑁村郑七村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 |
潼湖镇玳瑁村郑七村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SCL20210903
项目名称:潼湖镇玳瑁村郑七村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5.8681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8681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潼湖镇玳瑁村郑七村民小组环境整治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2758681.95 |
2758681.95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1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方式:现场登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恒和诺丁山1单元25楼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账户名称: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瑞峰支行
账号:955088021418340012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昌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