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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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3 |
招标业主: | 石狮市(华侨)医院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卫基层函〔****〕*号)要求。应疫情防控要求,我中心经研究决定筹建发热诊室,现对该工程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项目工程询价。 二、资质 |
关键词: | 卫生 |
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卫基层函〔2020〕7号)要求。应疫情防控要求,我中心经研究决定筹建发热诊室,现对该工程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石狮市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项目工程询价。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 (具有石狮市分公司) 境内注册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营业范围应具有相应项目的施工范围。
三、本项目最高控制价:20万元以下,报名人总报价(含税价)超过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以上费用包含税收、运输费用、搬运、安装等一切费用。
四、报名要求
1.平面设计图
2.预算报价表(所报的综合价格须为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的最终价格);
3.相关施工企业资质资格副本,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盖公章)及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等人员行贿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信息和利益,一经发现将报名资格。
2、请将相关证件以及报价单密封,并在其封面上写明公司名称和联系电话***
3、以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任何不实或隐瞒、虚报等情况,我中心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六、报名地点及递交材料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3日。
2、报名地点:石狮市新星路14-22号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楼办公室
联 系 人:林青青,联系电话***
石狮市凤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