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东寨镇龙口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永昌县东寨镇龙口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GSLW2021-010
三、项目名称:永昌县东寨镇龙口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预算控制价:399275.34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建造师要求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
2.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本企业投标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5.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具有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资格审查资料等内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优盘拷贝)。
七、招标需求:
1.建设规模:东寨镇龙口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永昌县东寨镇。
3.计划工期:计划于2021年9月20日开工,2021年10月14日完工;计划总工期为25天。
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5.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
6.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须按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总价,形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应与总报价一致,此次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按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有招标内容以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组价,投标人所报单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费、含企业管理费、风险及利润、规费、税金等。
八、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9月11日 8:30:00至2021年9月16日 8:30:00。
资质审核时间:2021年9月16日 8:30:00至2021年9月16日 11:30:00。
竞价时间:2021年9月16日 11:30:00至2021年9月16日 16:30:00。
九、投标人竞价须知:
1.请被邀请的单位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金昌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性竞价,各投标人报价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昌县东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朗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