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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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2 |
招标业主: |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本级 |
招标代理: | 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NCZ(WZ)****** 项目编号:JDTD******-***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弘德村法治文化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 |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WZ)002115
项目编号: JDTD202109-022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村法治文化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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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村法治文化基地建设项目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8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1-09-10 08:30:00 至 2021-09-17 17:3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09-22 15: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吴忠市朝阳东街金屋花园)
时间:2021-09-22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吴忠市朝阳东街金屋花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磋商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中1.1—1.7项资料。(提供有效资质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登记)。2.本次公告在宁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本级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朝阳东街金屋花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金达通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