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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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8 |
招标代理: |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附件*报名回执单(*)(*).xlsx附件*农业农村局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年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1-046
项目名称:同心县2020年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1-046
项目名称:同心县2020年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420000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同心县2020年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
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 |
1 |
采购内容 |
42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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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开发和实施上线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9-10 至2021-09-17 18: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0-08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493750920@qq.com邮箱。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地 址:同心县新区 |
联系方式*** |
*** |
名 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 |
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9-1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开发和实施上线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