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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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6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金河镇****年财政衔接资金紫塬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火炬路 * 号中房和园 * 号楼 * 单元 ***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Y****-**-*** *、项目名称: |
金台区金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紫塬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 6 号中房和园 6 号楼 7 单元 3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22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Y2021-09-001
2、项目名称:金台区金河镇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紫塬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紫原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56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涉及道路拓宽、路灯安装、步道铺设、道沿安装、下水道铺设等方面
第2包: 二标段(紫原村人居环境绿化项目), 1 项, 预算金额:540,000.00,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包括行道树栽植、绿化栽植、地貌坑回填等。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9-25 08:00:00 至 2021-10-26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标段(紫原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B证),及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无在建项目(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二标段(紫原村人居环境绿化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其它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近三年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成交通知书及施工合同,造林业绩除外), 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且现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承诺),一、二标段均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本单位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申请单位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本单位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6 17:30:00 止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 6 号中房和园 6 号楼 7 单元 301 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紫原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二标段(紫原村人居环境绿化项目)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2、请申请单位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2 14:3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人: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紫原村村民委员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金台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渌鸿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渌鸿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