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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空地无线对话耳机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9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9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一、采购内容 空地对话无线耳机:一拖一**套; 一拖二*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报价无效。报价包含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验收等一切费用。 二、询价采购时间、地点 *、询价采购文件获取:于****年 **月 ** 日至****年 **
 
招标公告正文
一、采购内容
空地对话无线耳机:一拖一10套; 一拖二2套。
本项目采购预算:9.4万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其报价无效。报价包含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验收等一切费用。
二、询价采购时间、地点
1、询价采购文件获取:于2021年 09月 10 日至2021年 09 月14 日在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
2、投递报价文件地点:
湖北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T3航站楼机务工程室办公室
3、投递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 09 月 18日北京时间 时
询价采购评审时间: 2021年 09月 20 日北京时间 时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027-65592130(办公)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上级机构授权证明),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自2018年7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销售业绩。(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体现合同关键要素的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 供应商应针对《湖北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响应文件中出示承诺书。承诺格式详见询价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询价采购须知
1、报价文件须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及封口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询价采购报价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的“第四篇格式要求”装订。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询价采购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报价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纸质报价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纸质报价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纸质报价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五、询价采购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
湖北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将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在本公司中产生,由经营管理室、综合办公室、机务工程室等三人组成,询价小组应负责对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报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
2.确定被询价的竞标供应商名单
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
3.询价
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竞标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小组商议一致后,对于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满足询价需求的,可继续采取两家比选或一家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评审。对于不满足询价要求的,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可终止询价。
六、废标条款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
1、报价文件送达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
2、报价文件未按本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
3、报价文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4、报价文件内容不符合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
5、 技术参数未满足的;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竞标供应商未按本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8、竞标供应商竞标总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9、竞标供应商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10、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它应属于废标的情况。
七、成交的标准
成交的标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竞标供应商全部实质性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2、竞标供应商满足本询价采购项目的技术及交货(工期)要求,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3、竞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完整齐全;
4、竞标供应商报价最合理;
5、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因素做出评价来确定一家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和技术、服务都相等,由询价小组集体采用随机抽取或投票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八、成交通知
1、询价采购评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九、湖北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节选
第一章 总则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正在或有意向为机场集团提供货物、工程、服务或资金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与机场集团招标采购(含招商)、签约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或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给机场集团、社会和公众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供应商不良行为分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第二章 不良行为的定义
第四条 供应商“一般不良行为”定义。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或故意以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投诉的;
(二)中标(成交)后未按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给采购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中标(成交)后违反投标、竞价承诺或合同约定,擅自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标准、无故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给采购方工作造成影响,情节较轻的;
(四)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但违约情节较轻的;
(五)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情节较轻的行为。
第五条 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定义。
(一)向集团从事招标采购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集团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工作职责的;
(二)串通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集团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投标、围标和竞价,干扰正常招标采购秩序的;
(三)非法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的;
(四)中标(成交)后,不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签订合同,或者要求与采购人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五)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给采购方工作造成影响,情节严重的;
(六)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或者违反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擅自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七)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给采购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生产、建设工期的;
(八)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严重的质量问题或给采购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九)提供虚假材料、虚构事实进行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等行为的;
(十)存在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

第三章 不良行为认定

第六条 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的主要依据:
(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文件、司法机关的相关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
(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调查结果;
(三)项目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对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估或调查;

第四章 不良行为的处罚

第十二条 供应商存在第四条 “一般不良行为”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第十三条 供应商存在第五条 “严重不良行为”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第十五条 供应商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集团招标采购部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但原处理决定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第五章 信用修复

第十八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进行信用修复:
(一)供应商已履行义务,赔偿损失并消除不良影响,可经原认定程序修复信用;
(二)“不良行为”的限制措施期满后信用自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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