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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孕产妇梅毒免疫层析法试剂(快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9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9
截止日期:2021.09.15
招标业主: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全省孕产妇梅毒免疫层析法试剂(快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全省孕产妇梅毒免疫层析法试剂(快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孕产妇梅毒免疫层析法试剂(快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09-09 至 2021-09-14
撰写单位: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孕产妇梅毒免疫层析法试剂(快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孕产妇梅毒免疫层析法试剂(快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7100
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全省孕产妇梅毒免疫层析法试剂(快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96,634.00
最高限价(元):96,634.00
采购需求:

★1.单人份包装,25或50人份/盒

★2.原理:金标法或硒标法

★3.检验:每次交货时出具本批次检验合格报告

★4.稳定性好,自2015年(含2015年)以来至少3次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组织的梅毒诊断试剂临床评估,2年灵敏度、特异度和功效率均大于95%。(提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报告结果并投标人盖章)

5.每单份检测时间≤30Min。

6. 检测样本为全血或血清;

★7.试剂有效期自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剩余有效期10个月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由辽宁省妇幼保健院确定供货时间和供货数量,合同签订后一年内陆续供货完毕。正常情况下接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供货电话后72小时以内送达需求的指定地点。(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现行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页(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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