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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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30 |
地 区: | 西安市 |
内 容: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外环高速公**段LJ-*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年碎石第一次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XAWHXM-SS-****-***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外环高速公**段LJ-*合同段项目已由陕发改基础[****]***号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1年碎石第一次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ZT173-XAWHXM-SS-2021-001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已由陕发改基础[2018]4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业主为陕西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人相关的批准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标段起讫里程K26+900~K33+250,起点位于长安区王曲街道窑底村,终点位于长安区太乙街道新南村,全长6.364Km。主要工程量:路基4段,全长4.473Km,占线路总长度的70.29%;桥梁4座,全长1.891Km,占线路总长度的29.71%;天桥7座,581延米;通道、涵洞7座,254.57横延米;制运架梁733片。合同工期1460日,总投资26863万元。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05月26日,项目完工日期:2021年11月31日。剩余工期420天。
2.2 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标书款 |
1 |
碎石 |
SS-01 |
吨 |
25000 |
200 |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1);
3.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4.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4.2 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4时 00 分至17 时 30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申请所需资料:
①投标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表2);
②投标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见附表2);
③开取收据资料(见附表3);
④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需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99011131017012997433
备注:汇入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ZT173-XAWHXM-SS-01(包件号)投标保证金”;ZT173-XAWHXM-SS-01(包件号)标书款”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PDF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西安市长安区长安纸盒厂中铁十七局西安外环项目联系招标使用单位获取。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方式:请在开标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自行领取。
5.5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所有包件的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8 时 00 分至10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东甘村长安纸盒厂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时间:2021年9月30日10时00分。
7.2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东甘村长安纸盒厂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s://ecm.crcc.cn/login.jhtm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铁十七局集团三公司供应商qq群(771074621、519146774)上同时发布,本公告2021年09月9日至2019年09月14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东甘村长安纸盒厂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邮 箱:
11.使用单位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东甘村长安纸盒厂中铁十七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135838212 监 督 电 话:0311-83986782
邮 箱:
2021年09月09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
1
|
碎石 |
SS-01 |
吨 |
250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时间不得低于3年;生产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证,销售商需提供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生产商资格条件。(生产型企业优先合作) 2.高性能混凝土用碎石的库存量不少于8000吨,日产量在2000吨及以上,有能力保证所投标包件平均每天供应600吨的生产能力。 3.注册资金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4.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019-2020年期间)。具有地方有的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年合格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地材相关质量技术要求 5.近两年(2019年~2020年)国内大型铁路、高速公路等相近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个,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6.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二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人的单位投标。 |
200
|
2 |
注: 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按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173-XAWHXM-SS-2021-001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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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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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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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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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附表3 投标人开收据信息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ZT173-XAWHXM-SS-2021-001 投标人名称 所投包件号 公司地址及电话 收据收件联系人*** |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