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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分公司机坪装卸业务外委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9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9
截止日期:2021.09.23
招标业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 **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分公司机坪装卸业务外委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简介 *.*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分公司机坪装卸业务外委项目(重新招标) *.*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正文

新疆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新疆分公司机坪装卸业务外委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新疆分公司机坪装卸业务外委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100870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招标内容:南航及其代理航司的货物、邮件、行李(地面分拣)的装卸、搬运、地面运输等业务,具体包括:

一、具体业务范围

1.机坪装卸业务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包括新增代理)的各类任务性质的进出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货物、邮件、集装箱、板(含特殊货、邮、行)的装机、卸机操作,以及在飞机与航站楼、货站、分拣区、不同航站楼之间的装卸及地面运输工作。

2.机坪监装、监卸业务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及新增代理航司各类任务性质的:

2.1进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货物、邮件的卸机监督,卸机后的清舱操作;

2.2出港航班和包机装机前清舱操作和行李、货物、邮件的装机监督。

3.地面保障车辆业务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及新增代理航司各类任务性质的进出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货物、邮件的地面车辆运输和装载保障,包括平台车操作、拖头车操作、传送带车操作、机坪值班通勤车辆操作。

4.行李分拣装卸业务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所有南航及其代理的航司及新增代理航司各类任务性质的出港航班和包机的行李的分拣、组装及扫描操作,进港行李卸载、上传及扫码操作;各类中转行李的保障工作;进出港不正常行李信息的记录、统计工作。

5.货、邮、行及业务文件的交接

行李分拣区到机下之间的行李运输监管;货站与机下之间的货物、邮件运输监管,与货运物流公司进出港货邮的交接工作,与地面服务保障部进出港行李的交接工作;货、邮、行及相关文件的交接。

6.集装器信息传递

进出港集装器的信息统计及传递工作。

7.其他业务

现场运行的监控、协调、生产信息处理,机坪待运区货物、邮件、行李以及机坪设备停放区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安置

1.预计拟外包业务范围岗位的劳务工约230人,供应商有义务接收所有涉及外包业务的劳务工,最终以实际外包时在岗人数为准。

2.人员划转后由供应商自主管理,可自由雇佣员工,以确保生产顺利,在业务划转一年内,确保各岗位划转人员的税前应发待遇不低于2021年度平均水平。签订合同后,发生的劳务纠纷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序号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预算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服务期

1

最高投标限价

0.1691元/公斤(含税)

7901.36(含税)

3年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6%。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业务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业务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南航及其代理航司的货物、邮件、行李(地面分拣)的装卸、搬运、地面运输等业务

乌鲁木齐市地窝堡国际机场

3年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

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8月至开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4 单位负责人***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6%的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或2020年1月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6%的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7.2 投标人须满足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隔离区内服务工作的条件,具备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隔离区证件,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获得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隔离区相关证件(招标人可提供适当协助),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人员隔离区证件复印件或承诺函】

2.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维修基地航材处新疆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5.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5.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5.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www.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5.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6、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

邮编:830016

联系人:李亚玮 电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830016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MAIL:zhaohang@csair.com

8、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合规管理部

联系地址***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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