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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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5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为做好对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及涉及行政处罚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拟在****年下半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安全服务机构对火炬(翔安)产业区重点监管企业施行安全体检, 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对火炬(翔安) |
为做好对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及涉及行政处罚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拟在2021年下半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安全服务机构对火炬(翔安)产业区重点监管企业施行安全体检,
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对火炬(翔安)产业区内重大危险源、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及涉及行政处罚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企业进行专项安全体检,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底数,对企业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的摸排。
(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1年年底前。
(三)服务要求:按照“分阶段、分类型、一企一案、突出重点”的要求展开实施。建立“一企一案”专项检查计划,安全体检人员资质审核,实行全过程体检记录,落实工作进展周汇报制度,出具隐患治理整改意见,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建立“一企一档”汇总成果报告。
二、采购预算
约排查企业40家,基本费用按5000元/家计,预算金额约20万元。
三、报名条件
(一)服务承接商基本资格要求:
1、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经营业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承接商资格的特殊要求
1、至少配备两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具有区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资质(具有省级、副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资质的优先);
3、厦安办[2018]63号确认具备工贸行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格;
4、承接过火炬(翔安)产业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5、有从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管控服务工作的经历;
6、无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四、报名材料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有参加过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优先。
6、根据服务要求,提供此次安全体检活动的基本方案(一式七份),供综合评估小组审核。
备注:各有关单位(机构)将符合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后方为有效,以上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如有伪造或虚假,发现后取消该单位的承接服务资格。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报名事项
1、2021年9月9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
2、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于2021年9月15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翔安区区政府4号楼4105室;
3、联系人:何匡华,电话:***
六、确定方式及程序
1、择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的综合情况公开择优。
2、公示期满后,查看应聘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方案,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局综合评估小组评审,而后报局务会研究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