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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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5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监狱土地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受**监狱委托定于****年 *月 **日(星期四)下午 *:** 在***公共**交易中心(景鸿大楼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监狱原一大队监房后面积**亩农田土地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 *、招 |
关键词: | 监狱 |
清流监狱土地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受清流监狱委托定于2021年 9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3:30 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大楼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清流监狱原一大队监房后面积75亩农田土地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
1、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招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招租人参加招租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招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租,否则其招租将被拒绝。招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租,如果招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拟建项目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㈢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招租人在招租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㈣招租人(招租方)在竞价时必须提交所投地块投标保证金凭据。
二、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起始价、报名及租赁期限
㈠招租清流监狱原一大队监房后面积75亩农田土地起始价。出租期限:6年。
清流监狱2021年9月土地到期出租情况表
序号 |
队别 |
出租地段 |
出租面积(亩数) |
本期出租年限 |
本期出租底价 斤/亩﹒年 |
投标地块保证金
|
1 |
原一大队 |
监后房 |
75 |
6 |
130.7 |
3000 |
㈡ 合同签订租赁期限从签讨之 日起
三、出租用途
用于符合地方政府农业种植。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
四、竞价方式
以清流监狱原一大队监房后面积75亩农田土地起始价为准,往上报价,价高者中标。同等报价情况下招租人能提供利用该地块拟建项目符合当地政府农业项目引入发展政策证明材料者具有优先取得权。
五、招租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最低保留价及租金支付方式
报名参加投标的人员在报名前,需缴纳所投土地投标保证金30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所投店面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中标土地年交租金不得低于投标土地招租底价,未中标的,该投标保证金开标后三天后如数无息退还交款人。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安全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租赁期满,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投标保证金存入账号:
户名:福建省清流监狱
账号:9030513020010000002217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林畲信用社
六、注意事项
㈠请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到实地察看情况,未察看的投标时视同投标人已了解该地块情况,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签合同或不履约。
㈡中标后15天(不含公示期7天)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监狱补偿金,不予退还。
七、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 9月8日至2021年 9 月 15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景鸿大厦二楼)报名(凭保证金银行缴款单)。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八、招租单位联系人***
五监区:杨先生13605992092 陈先生18060120207
生产管理科:0598—5261227、5261947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