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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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6 |
招标业主: | 贵州省公安厅 |
招标代理: |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受******特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特勤局电路扩容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特勤局电路扩容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ZW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关键词: | 路 |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受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电路扩容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电路扩容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ZWH-2021-185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GZWH-2021-18515
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电路扩容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98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967262.86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电路扩容 1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电路扩容的采购和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2)“经审计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21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2021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自行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6%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自拟)
(二)获取采购文件及公告期限
时间:2021年9月9日 至 2021年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
方式:现场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售后不退)
售价:¥300 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 9:30-1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C座
二、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集合地点:贵州省公安厅特勤局;
(2)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21年9月14日10:00(北京时间)(不接受迟到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3)潜在投标人在获得自主采购文件后,应按采购人规定的集中踏勘时间到达现场,对项目现场及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的响应文件及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踏勘后,将不再另行组织踏勘或接受单独申请踏勘;
(4)潜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并理解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5)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