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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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2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大院礼堂改造项目(省应急指挥中心)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院礼堂改造项目(省应急指挥中心)监理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投资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关键词: | 礼堂 监理 |
本招标项目 东湖大院礼堂改造项目(省应急指挥中心)监理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1〕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内。
2.2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占地959.14平方米,为地上三层,项目总建筑面积2352.41平方米,建筑高度10.91米。坡屋面檐口高8.3米,屋脊高12.8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612.1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拆除工程、一般土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变配电增容改造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施工图纸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357.006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0)下浮20% 作为计费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62943 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包干计取,不再调整。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 /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5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及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和不低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 。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
3.8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9-08 09:00:00 至 2021-09-14 17:00:00 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已注册的企业不需再注册,可直接登录购买)。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购买成功后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费发票以纸质的增值税发票开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领取。发票抬头以电子交易平台上的企业名称为准,若已注册的企业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须变更完单位名称后再进行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电子平台系统将会在每天18时进行到账人工审核,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客户指南——平台指南”查看“电子标操作指南”或直接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4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09-22 09:30:00 ;递交地点: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4层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易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 上发布。
招标人: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87813524、0591-87381387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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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91-280596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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