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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红色文化实践基地工程(一期)融资建设招商(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7
截止日期:2021.09.29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色文化实践基地工程(一期)融资建设招商(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F******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人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红色文化实践基地工程(一期)融资建设招商(二次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1]F0600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人为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立项,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加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新庄单元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一期估算总投资约80975.62万元,其中,长征学院拟投资48427.89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拟投资9391.31万元(不含土地费用),纬三路、纬五路、经一路拟投资15795万元,暂列金7361.42万元。

上述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均暂定,项目业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对各子项目进行逐项疏理,条件成熟一个实施一个,项目业主可根据建设需要、规划要求、项目审批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融资建设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长汀红色文化实践基地工程(一期)融资建设招商(二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融资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长汀红色文化实践基地工程(一期)融资建设招商(二次招标)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2)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基坑支护、室内设计),并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合作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含停车场、人防、基坑支护)以及室外工程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电梯采购与安装、消防、人防、安防、景观及周边绿化、智能化工程、道路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4)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空调、智能化、电梯、变配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建筑屋面、室内外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及门窗、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电气、变配电系统、消防、智能化、安防、夜景、防雷、绿化景观、综合管网工程、基坑支护、人防等综合管网工程、基坑支护、人防等(不含校园智能化、校园文化、可移动办公设备);(5)融资服务: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协助业主方融资并保障项目运管资金充足,项目按约定工期竣工交付使用。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80975.62万元(其中设计费(含勘察费)2579.4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1034.77万元,暂列金额7361.4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合同生效后9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若方案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更换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总工期)。

以下工作不得延长设计工期:1)承包人提出的对原方案及初设的优化调整;2)对国家设计深度标准及审批部门要求达到的设计内容的完善工作;3)在项目品质要求范围内发包人提出的优化改进工作,及满足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标准方面的完善工作。

如发包人认为由承包人承担的工程或其中任何区段在任何时候施工进度不能满 足合同控制工期的要求,则发包人有权调整进度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赶工措

施以使其符合工期要求,因此采取的步骤和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勘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3)施工:主体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装饰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优良标准,争创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4)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5)投标人(总承包方)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融资要求,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配合项目融资,融资金额不低于工程费用的30%且不高于50%;年利率区间为2.5%-6%;回款周期为不少于(含)2年,不超过(含)5年(回款期不包含建设期,建设期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和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②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壹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设计项目负责人***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对应合格有效的壹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②投标人将主体设计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9 月 7 日至2021年 9 月 29 日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jggzyjy.cn/)登陆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21年9月2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档案归档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和地点(或媒介):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7-6888129,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38104,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673252515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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