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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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公告内容文档 ***S***渑邓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南嵩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S***渑邓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南嵩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 |
洛阳市S243渑邓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42南嵩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洛阳市S243渑邓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42南嵩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洛阳市S243渑邓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42南嵩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
二、招标编号:LHLYFW2021-186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650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采购。
五、项目简要说明:洛阳市S243渑邓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S242南嵩线嵩县境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本项目主要为实施方案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文件汇总、后续服务工作等。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3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装订响应正、副本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须显示查询日期且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
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六、领取谈判文件须知:
1、领取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在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逾期不候,谈判文件1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需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③财务报告④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⑤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注:投标单位如因疫情无法到现场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文件领取时间内将“需携带的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nlhlyfgs,经代理机构核实,并按规定交纳文件费后,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注:投标单位如因疫情无法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可能引起快递延期的因素)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 购 人:洛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79-63213872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会展国际2301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79-63239979
十、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