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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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01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局**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科技设备建设更新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高新区**南路***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BB****-**** *、项目名称:*****局** |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科技设备建设更新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28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BB2021-1699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科技设备建设更新项目
3、预算金额:10,336,800.00元
4、最高限价: 10,336,773.59元
5、采购需求: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科技设备建设更新项目,1批, 采购预算: 10,336,800.00元,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包含交通大队科技设备建设更新、科技设备系统集成服务、交通管理平台改造升级、17套监控升级改造、9套电警维修、42套卡口系统升级改造、新建10套违章检测抓拍系统、新建G310国道与泾惠三路十字电警及新建3处信号控制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科技设备建设更新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01 00:00:00 至 2022-04-0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2、供应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4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至本单位领取文件,谢绝邮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28 09: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工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