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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用调剖剂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7 标签: 陕西省招标 西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7
截止日期:2021.09.28
地 区:西安市
内 容:采油用调剖剂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 招标公告 采油用调剖剂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 招标编号:ZY**-XA***-FW***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油用调剖剂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正文
采油用调剖剂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

招标公告

采油用调剖剂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

招标编号:ZY21-XA406-FW6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采油用调剖剂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项目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采油用调剖剂 交联聚丙烯酰胺 委托加工服务项目。本项目委托加工标的物属于非危化品,其主要用途及作用:在油田注水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用于调整地层注入水波及体积。

2.2服务方式:

招标人提供配方及部分原材料(每吨产品只提供1%提高采收率用流度控制剂 聚丙烯酰胺 CQS ),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招标人提供的原材料需由投标人自行从招标人库房领用并负责运输至加工地点;其他所有原材料需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配方要求,根据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投标人检测合格后计量包装并运输到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部分原材料(提高采收率用流度控制剂 聚丙烯酰胺 CQS )的运输、装卸、储存;所有其他原材料及包装物的采购、进厂装卸、储存、检验;产品的生产、包装、检验;成品仓储、装卸、运输、配送到指定地点;按招标人要求做好产品抽检、不合格品处置、统计盘点、质量售后服务以及生产信息报送等基础性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

型号

包装要求及承装规格

预计委托加工数量(吨)

最高限价

(元/吨)

到货点

采油用调剖剂 交联聚丙烯酰胺委托加工服务

PEG-2C

塑料桶包装:200kg±2kg或25kg±0.25kg

500

2500

陕西志丹县、靖边县、定边县,内蒙古乌审旗、甘肃省庆城县马岭镇、陕西礼泉县等(具体送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主)

 

注:最高限价为含税到站价。

2.5服务期/交货方式: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若因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等原因则不再续签。

合同签订后,按照招标人计划组织生产,因招标人库房储存量及现场使用需求,委托加工数量需分批交货;预计单次送货数量:30吨/次,单次送货周期:1-5天/次。委托加工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包装要求及具体到货地点,若有变动以招标人送货通知为准。

2.6服务质量及要求:投标人负责送货至到货点,运费由投标人负责。产品质量需按照相应技术规格书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质量要求,保证委托加工产品为合格产品。

2.7委托加工费用调整机制:

当国家相关部门调整增值税率时,按照相关政策调整税率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个月内委托加工服务价格不予调整;6个月后且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若因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外界因素造成产品生产综合成本变化幅度超过±10%,招标人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启动价格商谈程序调整采购价格或重新启动招标。

2.8质保期:委托加工货物到站验收合格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制造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并须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在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的两名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

3.3设备要求:生产设备: 投标人应具有搅拌罐(或反应釜)、分散罐、成品储罐、均质研磨分散机(或变频分散机)四种主要生产设备,并提供自有证明材料如设备铭牌、购置合同及发票。若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设备为投标人自有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提供的资料证明设备为投标人租赁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设备购置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则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潜在投标人负责人***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1 年 09月 08日至 2021 年09月13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报名费发票为电子普通发票,请在项目开标三十日后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编号、付款凭证等信息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箱,开具完成工作人员会发送至邮箱,前台获取发票联系电话***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年09月27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提交 1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09月28日8: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8.1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七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三路5号

联系人***

电  话:029-865070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

电    话:029-68934551 029-68934546

电子邮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 年 09 月 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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