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红水镇清河村高标准农田配套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拟对景泰县红水镇清河村高标准农田配套灌溉工程建设项目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C_004705_001
二、项目名称:景泰县红水镇清河村高标准农田配套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招标控制价:159.84万元
五、采购需求:景泰县红水镇清河村高标准农田配套灌溉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在附件自行下载)
六、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本工程规划配置1个滴灌系统,主要为首部工程和田间工程首部工程包括泵站+设备房1座,闸阀井1座、架设输电线路0.5km:田间工程包括压力管道及闸阀井,铺设输水1#干管DN250PVC管0.8MPa730m;铺设输水支管DN160PVC管0.63MPa8040m,铺设竖管DN90PVC管0.63MPa283m,铺设DN63PE辅管0.63MPa8040m.新建分水井4座,新建检查井8座,新建排气井10座,新建泄水井8座。
(二)建设地点:景泰县红水镇清河村
(三)建设工期:45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竞价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六)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格式自行设计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不合格的竞价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公示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竞价文件,将竞价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招标报名及资料提交
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8时00分—2021年9月11日18时00分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3日8时00分—2021年9月13日12时00分
竞价时间:2021年9月13日14时00分—2021年9月13日18时00分
资料提交: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
十一、投标人报名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请意向投标人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竞价系统进行账户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和减价幅度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重新进行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5.投标竞价结束后合格中标人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业主方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泰县红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白银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21.199.7.194:8083/UserLogin.aspx)进行投标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