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9.07招标公告 > [货物类]黑龙江中储粮质监中心有限公司2021-09-07农药残留监测仪器网上竞价项目

[货物类]黑龙江中储粮质监中心有限公司2021-09-07农药残留监测仪器网上竞价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7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7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中储粮质监中心有限公司发票抬头:***中储粮质监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人姓名:张学峰 采购人手机:********采购人座机:****-********采购人地址:***省*******通粮街*号**栋*层 明标或暗标:暗标报价截止时间:****-**-** **:**:
 
招标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黑龙江中储粮质监中心有限公司 发票抬头: 黑龙江中储粮质监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人姓名: 张学峰
采购人手机: 82815273 采购人座机: 0451-82815273 采购人地址: ***
明标或暗标: 暗标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9-14 00:00:00 指定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元): 150000 竞价结果用途: 直接生成订单
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等相关资料。2、竞价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合作信誉和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保证竞价文件资料的真实性。3、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备注信息: 中标后供货期15天,送到指定地点。货到一周内完成安装调试,质保期1年,终身维护。仪器出现故障2小时相应,2天内到达现场。
 产品明细 #1
品目: 农药残留监测仪器 参考品牌: Charm 参考型号: Novalum-II
采购数量: 1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投报其他型号的产品:
技术指标和服务要求: 1、检测范围:检测粮食(小麦、玉米、水稻、高粱、黑麦、燕麦等)及其制品、蔬菜、水果、肌肉组织、蛋、奶、饲料和水等样品中的农药残留。 2、检测项目:所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药物及其代谢物。 3、检测原理:配受体ATP生物荧光法。采用昆虫酯酶,灵敏度较传统方法高100-1000倍。 4、检测时间:水和牛奶样品无需处理,其它样品只需简单处理,15-30分钟完成检测。 5、主机参数: 1)采用人体工程学设计,体积小巧(尺寸:13.3×12.7×6.6 屏幕尺寸:5.8×3.9 重量:450),可单手持用或立于桌面使用;采用耐用模制管壳,便于快速文本操作; 2)检测棒插孔采用专利的无盖敞开设计。 3)触摸屏,菜单选择非常简单,可通过触摸屏增加采样地点;屏幕采用背光式高分辨率屏幕,在强烈阳光下也能清晰判读; 4)电池可充电,且充电端口采用防水设计;可交流电(充电,电池续航能力9小时;实时电量显示,低电量报警;仪器不使用时,自动关机,延长待机时间。 5)采用高灵敏的光电倍增管,灵敏度高于光电二极管100倍以上。灵敏度更高,检测范围更宽;采用高速数据处理器,将读数时间缩短至5秒钟;数字显示结果,结果准确可靠。 6)附带Novalink5.0软件,可汇总、分析、管理检测数据,并具有结果校正功能,可将数据统一到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另外还可通过软件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测方案。 7)出厂校准,存储容量:大于16000条。 8)配有USB接口,内置无线连接功能,实时发送检测数据和报告; 9)一机多用:除农药残留外,还可检测表面洁净度、水质、过敏原、碱性磷酸酶、户外表面洁净度和葡萄酒微生物等。 7、国际认证:CE认证。 8、权威:国家粮食局粮油检测行业标准《粮食及其制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定性检测 LS/T 6139-2020》制定中所采用的设备。
备注:
竞价需求 
报价须知:
  1. 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网上注册,获得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正确报价,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报价错误,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竞价时间截止后不得对报价及相关内容做任何更改。
  4. 供应商在竞价时间截止后原则上不得退出。确实由于不可抗力外的原因不得不放弃成交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
  5. 除非采购人有明确说明外,网上竞价的付款方式一般为先供货,后付款,货物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
  6. 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约定,采购人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采购项目,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竞价或注销账户,直至报请采购监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1)成交供应商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2)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退出成交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盗版软件,或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5)法定代表人、实际投资人或公司联系人***
    (6)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