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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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4 |
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关于公开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确定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收储补偿价值的公告 根据城*规划及*政府有关纪要精神,为合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收储补偿费用,***土地储备中心将于****年*月**日上午**:**在本中心会议室公开抽取选择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下列二宗 |
关于公开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确定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收储补偿价值的公告
根据城市规划及市政府有关纪要精神,为合理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收储补偿费用,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将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10:00在本中心会议室公开抽取选择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对下列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所有权进行收储补偿费用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内容
1、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荔城区镇海办文献路与荔园路交叉口西南侧的莆田市客运枢纽中心地块(莆国用(2013)第N2013045号,不含被其他建筑物占用18.36平方米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所有权(不含主站楼地上地下部分)。
2、莆田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荔城区文献东路南侧的莆田市公交东站地块(闽(2016)莆田市不动产权第LC26734号,不含市环卫处垃圾中转站用地492.1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所有权。
二、收费标准
上述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物所有权分别评估,分别按照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3〕房367号文件收费标准的30%计取,折后评估费用高于5万元的,按5万元支付评估费(含税)。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时间截止前进驻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中介超市地价评估的中介机构;
2.未发现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行业道德的。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估机构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介绍信
2、估价机构资质年检证书、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
六、报名地点
持上述材料在确定的报名时间内直接到市土地储备中心会议室(荔城中大道1366号国资大厦21层)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为确保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招标人将对报名评估机构的资格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对,只有在全部符合第三、五点内容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抽签办法及确定中标人
抽签办法:按投标报名顺序,由合格投标人抽取抽签顺序号码,当众公布并登记;按抽签顺序号码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号码,抽中中标号码的投标人经二天公示后无异议即为中标人。
若资格审查后或报名时只有一家符合要求的,经二天公示后无异议则直接确定该家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九、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的评估机构在抽签确定中标后(公示后无异议),依据中标通知书在二天内与招标人签订评估委托合同,逾期可不予受理。
十、合同约定
1.评估报告符合房地产评估相关规范、评估价格合理;
2.招标人根据评估需要向中标的评估机构提交相应的评估资料(中标的评估机构需要的评估资料应一次性告知),中标人必须在接收相关资料后六天内提交评估报告初稿,逾期每天按评估服务费的1%从评估服务费中扣减,且将按不良信誉记录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3、其他条款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附件: 莆田市客运枢纽中心地块、莆田市公交东站地块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评估委托合同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