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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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0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龙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西部地区)A*标段三工区抽余碳九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西部地区)A2标段三工区对抽余碳九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3082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西部地区)A2标段三工区抽余碳九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抽余碳九具体规格详见下表。抽余碳九数量以单次需求年度合计数量为准。数量为计划数量,结算以实际进场使用数量为准。共计420吨(详见下表)
抽余碳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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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计划量(吨) |
控制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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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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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00 |
采购预算 |
1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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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含运费。 |
1.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要求验收。
1.5交货期: 2021年度内,按照采购方通知付货。
1.6交货方式:交付至所在项目部拌合站。具体位置请联络孙先生13045147836
1.7验收
供货方每批货物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与到货数量、质量、外观、合格证等进行核对。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过磅数量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数量(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核对,若供方发货物资清单数量和采购方过磅验收单数量差额不超过±3‰的,以供方发货清单数量为准;若双方数量差额超过±3‰的,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过磅费用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方负责质量的检验,一车一检,抽样检测,货到现场12小时之内告知对方检验结果。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预算总价:1680000元(含税金,包含运费)
四、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缴款书原件扫描件)。
4.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时间止)。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7日8:00至2021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文件审核开始时间):2021年9月10日10:00
7.2资格文件审核结束时间:2021年9月10日11:00
7.3邮寄资格文件的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讷河4路龙建路桥(原恒阳集团),孙安辉13045147836收;
7.4资格文件邮寄要求:资格文件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04569181@qq.com);
7.5资格文件以龙建路桥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邮箱发送发送电子邮件***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1年9月10日11:00-11:30;
8.3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且合格的供应商具备垫付资金的能力。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 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重要说明
12.1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2本次采购计划数量420吨,采购预算金额1680000元,如果意向供应商给出的数量未超过本次采购数量或给出的总金额超过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则本次采购流标。
12.3此次竞价价格为固定总价,按业主计量款拨付情况分期付款。
12.5本次招标的抽余碳九均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如因抽余碳九质量问题,影响我方(招标方)正常施工产生的损失等一切费用的赔偿,由中标方负责。
12.4如果本次竞价采购流标,采购人将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
联 系 人***
电 话:13045147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