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6 |
---|---|
截止日期: | 2021.09.17 |
招标业主: | 河南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关键词: | 平台 |
项目概况
洛阳市智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1-127
2、项目名称:洛阳市智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5000.00元
最高限价:225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洛阳市智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 |
225000.00 |
225000.00 |
5、采购需求:依据洛阳市智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工程内容包括硬件设备、系统软件购置,应用系统定制开发、数据建设、系统集成等内容,软件建模计算、硬件设备等(详见磋商文件)。
6、质量标准:保证配合本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登记、备案等工作。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下任意一项财务证明材料复印件:①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③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④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相关资料(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评标开启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
3.方式: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3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312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31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