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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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8 |
招标代理: |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木兰县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受***财政局的委托,现对***政府第二办公区庭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远程(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BC-H***** |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木兰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对木兰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庭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潜在投标供应商远程(电子邮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BC-H2021039
2、项目名称:木兰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庭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万元
5、采购需求:原木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楼为地上6层建筑,改造为一号办公楼,改造完成后建筑面积6553.86㎡,改造内容包括:山墙加设2部疏散楼梯,屋顶加设高位消防水箱间,加固墙体,外墙保温及外立面装饰,更换门窗,地面更换防滑地砖,室内墙面粉刷,更换(加高)旧楼梯扶手,装修卫生间,更换和补齐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强电、弱电系统及庭院维修改造等;
6、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7、计划工期:2021年10月13日-2022年06月30日,共260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8、建设地点:原木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和感染科。东临奋斗路,北临育才街,南临保健街,西侧为鸿翔家园。
9、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根据黑建函【2019】168号文件内规定的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证企相符。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4、信用核查内容:
(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近三年(2018年9月1日-2021年9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4)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远程方式获取,请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企业基本账户汇款至以下账户。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便代理公司核查,请在文件款项付款后第一时间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供应商,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款项收款账户:
(1)户名: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2)账号:1727 4245 5632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1年09月28日13点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写字楼1201室)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本次公告发布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木兰县财政局
地 址:木兰县
联系人***
电 话:181004550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201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451-82367725
电子邮箱***
2021年09月06日